
性別教育論壇-從兒童發展談性/性別教育 (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性別教育研究中心)
(2015 教育創新國際學術研討會-2015.11.28.)
引言人1 黃葳威教授 (24:55)
主題:尋找資訊社會的性平界限?
引言人:黃葳威
現職:
白絲帶關懷協會 /行政院跨部會 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執行長
國立政治大學數位文化行動研究室召集人
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校區廣播電視電影博士暨博士後研究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衛星電視審議委員會委員
學歷:美國/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廣播電視學系博士
曾任:
國立政治大學廣播電視學系主任暨研究所所長
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實習電台政大之聲台長
國立政治大學台灣研究中心研究員
行政院衛星有線電視頻道審議委員會委員
國家通訊傳委員會廣播電視節目暨廣告審議委員會委員
教育部媒體素養委員會委員兼社區傳播組召集人
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董事、原住民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
光點影業公司公股董事、得藝國際多媒體公司公股董事
摘要:
《康熙來了》年底停播,製作人表示「想改變、想創新」是導致節目停播的最大原因。和幾位大學生討論停播一事,有些同學表示這個性平的負面內容終於結束了;也有同學表示,此節目為最佳性別平等節目。我好奇地問原因,學生表示,因為女主持人可以主動騷擾男性藝人,所以代表「性別平等」。
性別平權已成為世界先進國家推崇的主流價值,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規定:「中華民國人民,無分男女、宗教、種族、階級、黨派,在法律上一律平等。」由此可知,性別平等在我國亦是受到憲法保障之基本人權。
國內傳播媒介近二十年分別從報業、廣播、電視陸續開放、解禁,經營的自由化帶來商業競爭的壓力,商業媒介扮演的責任,相對被賦予眾望。傳播媒介視為可以扮演公共領域的角色之一,不過,隨著大規模的工商業組織的興起,市場、廣告,甚至公共關係的包裝,公共關係往往結合了一些公共利益議題,掩蓋原本的商業目的(Habermas, 1989;黃葳威,2012)。在市場(閱報率、發行量、收視率、收聽率)、廣告收入、公關活動的呼應下,傳播媒介成為公共媒介的角色已經變質。民眾被視為消費者,其是否仍不受經濟利益干擾,而能理性辨別共同利益,實令人關心。
我國新聞局於 2009 年 3 月提出「兩性平等宣言」,主張兩性平權需建立在相互尊重與合作的架構。「兩性平等宣言」關心媒體產出內容所反映的價值與訊息,是否有助於消除社會在文化、傳統習俗或生活方式所產生的性別差異歧視。目前文化部也設置性別平等專區,定期公開局處的性別統計相關資訊。到底傳播媒體呈現異性間的肢體騷擾,算不算平權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