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是開玩笑,竟然變被告? 中小學生最需要的24堂法律自保課

對象:3-12 年級

作者:吉靜如
繪者:茜Cian
出版:三采

原來給人家取綽號是犯法的?罵人家「神‧經‧病」,每個字都是錢?我沒有打人,只是站在旁邊也不行?那包東西是幫學長保管一下而已?有那麼嚴重?原來不懂得法律,會產生那麼大的影響!如果我懂法律,我就會知道,有些話不能說,說出口的話,一個字可能要罰一萬。我就會知道,有些事不能做,不能隨便拿人家東西當作開玩笑、不能因為無法拒絕就幫別人保管危險的東西、不幫別人買賣東西、更不可以隨便給別人看我的身體,或是把很重要的資訊給別人……這些,都是「法院的少年調查保護官」教我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