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雪茵、蔡志東、包康寧、陳靜妃、王千倖(民108)。性別平等教育的教學基本原則。載於丁雪茵(主編),性別平等教育:教學資源手冊(x頁)。臺北市:心理出版社。
- 體認每個生命都有價值。
- 引導朝向符合自然生理健康及心理健康之性與性別發展。
- 依據兒童發展階段,進行適齡教學:性別發展是一個長期的歷程,兒童及青少年階段乃是一個變動時期,不宜在此階段輕易將學生分類、標籤,應容許其有自然發展的空間。
- 以「愛」為核心,以身作則,教導學生愛己愛人接納自己,且尊重他人。
- 人的性與性別表現有多樣性,教導學生了解多數人的常態發展狀況,但也要了解世界上有少數人是不同的。
- 教導「彼此尊重」,實踐性別平等教育之精神:多數應該尊重關懷少數,少數也應尊重多數,以正向的言語及行為彼此對待,使少數不必擔心被嘲笑或被霸凌。
- 區辨「尊重」與「認同」的差異:即使不認同他人的理念,仍要尊重他人的人格尊嚴,願意聆聽不同觀點。
- 不只教導如何對待他人,也要幫助當事人建立健康的自尊、接納自己,並學習如何因應他人的對待。
- 知識必須有所依據,提供完整正確知識,不隱瞞事實。
- 不只談個人權利,也重視責任及國家社會公共利益。
- 謹慎引導的方式,避免造成性別混淆或灌輸特定的意識型態;不將異質普遍化,也不過度美化特殊情況。
- 對於爭議性議題,呈現不同觀點,培養理性思辨能力及彼此尊重的態度,並教導適當的互動方式。